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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· 第十二分

尊重正教分

原文

原文

「复次,须菩提!随说是经,乃至四句偈等,

当知此处,一切世间,天、人、阿修罗,皆应供养,如佛塔庙。何况有人,尽能受持读诵。

须菩提!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,若是经典所在之处,即为有佛,若尊重弟子。」

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 · 流通本 · 一字不动

白话

随处讲说此经,哪怕只讲四句偈,这个地方就像佛塔寺庙,一切天、人、阿修罗都应当供养;何况有人能完整地受持读诵。这样的人成就了最上、第一、稀有的法。经典所在的地方,就有佛,有受人尊重的弟子。

古注

自心诵得此经,自心解得经义,自心体得无着无相之理,所在之处常修佛行,念念心无有间歇,即自心是佛,故言所在之处则为有佛。 —— 慧能
心若不清净,但为名声利益而说是经者,死堕三涂,有何利益? —— 慧能

白话与古注选自 1sutra 编者的对照读本,仍在审读中;发现错误请写信给我们,更正记录见「关于」页。

说说你自己和此刻最难的几件事,让这一分落在你自己的路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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