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· 第十二分
尊重正教分
原文
原文
「復次,須菩提!隨說是經,乃至四句偈等,
當知此處,一切世間,天、人、阿修羅,皆應供養,如佛塔廟。何況有人,盡能受持讀誦。
須菩提!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,若是經典所在之處,即為有佛,若尊重弟子。」
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· 流通本 · 一字不動
白話
隨處講說此經,哪怕只講四句偈,這個地方就像佛塔寺廟,一切天、人、阿修羅都應當供養;何況有人能完整地受持讀誦。這樣的人成就了最上、第一、稀有的法。經典所在的地方,就有佛,有受人尊重的弟子。
古注
自心誦得此經,自心解得經義,自心體得無著無相之理,所在之處常修佛行,念念心無有間歇,即自心是佛,故言所在之處則為有佛。 —— 惠能
心若不清淨,但為名聲利益而說是經者,死墮三塗,有何利益? —— 惠能
白話與古注選自 1sutra 編者的對照讀本,仍在審讀中;發現錯誤請寫信給我們,更正記錄見「關於」頁。
說說你自己和此刻最難的幾件事,讓這一分落在你自己的路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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